各镇、街、开发区总工会:
《关于组织开展好区域招聘工作实施工会经费补贴的意见》(津辰工发[2015]11号)施行以来,各镇、街、开发区总工会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区域招聘会,减轻社会就业压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区总工会对《关于组织开展好区域招聘工作实施工会经费补贴的意见》有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适用范围
各镇、街、开发区总工会
二、工作要求
各镇、街、开发区总工会要从本地区实际出发,将企业需求与人员特点相结合,提前筹划、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制定应对预案。具体要求如下:
1、加强领导。就业是民生之本,安邦之策。要将工会组织区域招聘工作上升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去认识,发挥工会促就业品牌优势。要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举办下岗职工、农村剩余劳动力专场和校企对接专场等,满足不同人群的就业需求。
2、精心组织。一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就业需求摸查,为组织开展好区域招聘工作奠定基础。二要全面开展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多渠道收集就业岗位。积极组织动员企业参与,确保招聘会有一定的规模和影响力。三要对参与企业资质进行审查,严格把关,选择劳动关系和谐、用工规范、诚信度高的企业入场。企业应摆放单位介绍、用工需求等展牌。
3、严格程序。要在招聘会举办前5个工作日内,将工作方案上报区总工会。方案内容应包括举办日期、参加企业数量、经费预算等主要事项。在招聘会现场显著位置统一悬挂“北辰区总工会招聘会——**镇街、开发区专场”会标。并于会后及时报送招聘会信息、审批表、现场照片(2-3张并包含一张会标照片)和票据复印件。区总工会将以此为依据给予经费补贴。
三、补贴标准
按照实际工会经费支出的80%给予补贴(不限场次)。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关于组织开展好区域招聘工作实施工会经费补贴的意见》(津辰工发[2015]11号)同时废止。
北辰区总工会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