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服务
关于鼓励支持职工书屋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3-03-31            阅读量:4016

各单位工会:

       2023年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也是区总工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助力推进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在北辰生动实践的开局之年。为激发各级工会组织服务发展大局的活力,把职工书屋打造成加强职工思想引领、激励职工群众创新创造热情的阵地,带动我区干部职工学知识、增技能、提素质,在奋力开创经济强区、魅力北辰建设中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区总工会制定《关于鼓励支持职工书屋建设的实施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组织关系隶属于北辰区镇、街、开发区总工会,及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并完成工资集体协议签订的企业工会组织,和超过100人并具备数字借阅服务功能、组织关系直属于北辰区总工会的机关单位会员。支持“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面向全区广大职工群众尤其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放的职工书屋。

       二、创建要求及补贴标准

       按照《天津市职工书屋管理办法》要求创建的职工书屋,有专人管理、有规章制度、有资金投入、有资产清单。

       1.在职会员50人以上,有15平米以上室内专用场地,藏书量200册以上、报刊5种(含工会报刊)以上、有一定数量的音像制品,有具备查阅功能的电子设备,桌椅、电、暖等基本设施齐全,环境干净整洁的,区总工会在验收合格后,悬挂统一制式标牌,一次性给予经费补贴5000元。

       2.在职会员100人以上,有20平米以上室内专用场地,藏书量400册以上、报刊10种(含工会报刊)以上、有一定数量的音像制品,有具备查阅功能的电子设备,桌椅、电、暖、饮水装置等基本设施齐全,环境干净整洁的,区总工会验收合格后,悬挂统一制式标牌,一次性给予经费补贴1万元。

       3.在职会员200人以上,有25平米以上室内专用场地,藏书量800册以上、报刊10种(含工会报刊)以上、有一定数量的音像制品,有具备查阅功能的电子设备,桌椅、电、暖、饮水装置等基本设施齐全,环境干净整洁的,区总工会验收合格后,悬挂统一制式标牌,一次性给予经费补贴2万元。

       4.在职会员300人以上,有30平米以上室内专用场地,藏书量1500册以上、报刊10种(含工会报刊)以上、有一定数量的音像制品,有具备查阅功能的电子设备,沙发、桌椅、饮水装置,电、暖等基本设施齐全,环境干净整洁的,区总工会验收合格后,悬挂统一制式标牌,一次性给予经费补贴3万元。

       5.“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面向全区广大职工群众尤其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放的职工书屋,根据建设规模、藏书量和服务群体的覆盖范围,给予1-5万元的资金支持。

       6.职工书屋创建满2年,管理使用和运行维护状况良好,根据职工群众思想引领和技术技能素质提升需要添置书籍,新购置书籍达到原有藏书量1/4以上的,区总工会每两年给予新书购置费50%的补贴。

       三、资金的管理使用

       经费补贴专项用于职工书屋的图书购置、信息网络升级和创建职工书屋必备的基础设施,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基层工会所属上级工会组织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基层工会职工书屋”基本情况档案,加强对“职工书屋”的管理使用、运行维护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区总工会。经费补贴依法接受区总工会经审办和区审计、纪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申报要求

       区总工会下发有关通知后,申报单位填写《申请区级补贴审批表》《区级职工书屋申报表》(附:职工书屋藏书目录、书屋简介及实景照片3张、近1年书屋借阅情况复印件),由所属上级工会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区总工会。区总工会将在实地考察合格后拨付相应补贴。

       新购置书籍的还应提供购书票据(正式发票复印件)和新增图书目录。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和WORD文档(照片须为jpg格式)。

       五、有关事项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涉及支持职工书屋建设的有关规定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已申报过区级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北辰区总工会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