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开发区总工会,委办局工会:
现将市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2024年天津市五一劳动奖和天津市工人先锋号的通知》(津工通〔2024〕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研究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结构比例及限定要求,结合市总文件附件中的推荐名额分配表进行择优推荐。
天津市五一劳动奖和天津市工人先锋号,原则上五年内不重复授予。副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局级(含)以上单位,处级(含) 以上党委、政府,副局级(含)以上或相当于副局级(含)以上的领导干部不参加推荐评选。
推荐对象一般应具有区级及以上荣誉基础,优先重点产业、非公有制企业,市级五一劳动奖章向产业工人、一线职工、专技人员、科教人员倾斜。注重推荐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的先进典型,女职工、青年职工、少数民族应占一定比例(依据有关工作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新疆籍务工人员)。 各单位在上报前应对所有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务必按照报送要求申报。请于2024年3月8日12:00前,将附件1中的申报表(电子版及扫描件)、推荐对象事迹材料(500字和1000-1500字)电子版、荣誉基础证书或表彰决定(电子版及扫描件)、内审相关材料(扫描件),以及个人职称、技术等级证书(电子版及扫描件)、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及扫描件)、农民工身份证及户籍户口页(电子版及扫描件)、个人蓝底正面免冠彩色近照2寸等压缩为1个文件(电子版及扫描件逐项标注姓名/单位/集体+材料名称)报区总工会政务网邮箱(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韩燕 王璐
联系电话:86941810 26810942
附件1:《关于推荐评选2024年天津市五一劳动奖和天津市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附件2:申报表
附件3:指标解释及注意事项
北辰区总工会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