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开发区总工会,各有关单位工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与工会组织的温暖及时送到广大职工群众的心坎上,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24年天津市工会系统送温暖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北辰区工会系统送温暖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宣传贯彻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完善工会常态化送温暖机制,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突出重大节日、重要时点送温暖示范引领作用,关注重点职工群体,深入基层一线走访慰问,帮助解决职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职工生活品质,把党中央的关心关怀与工会组织的温暖及时送到广大职工群众的心坎上。
二、慰问对象
各级工会要重点做好对以下人员的慰问工作。
(一)我市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及享受待遇者。
(二)深度困难、相对困难和意外致困在档困难职工家庭。
(三)因病、因残疾、因意外伤害或遭受各类意外灾害等造成生活困难,以及因停发、减发工资造成生活困难的临时困难职工家庭。
(四)工伤致残、职业病致残的职工和因公牺牲干部职工家属。
(五)长期在苦脏累险危害等行业岗位工作的一线职工。
(六)重大灾害期间坚守抗灾一线的职工,春节期间坚守在生产一线和交通运输、电力、环卫以及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的基层岗位干部职工,因组织需要长期异地工作或者服从组织需要赴外地、基层工作的派驻挂职干部职工。
(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八)春节期间留津在岗农民工。
(九)承担春运任务的一线职工。
(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三、完善工会送温暖工作体系
在突出元旦春节送温暖示范效应基础上,拓展工会送温暖时间周期,形成重大节日有示范、特殊群体有帮扶、重大活动有慰问的工作格局,叫响做实工会送温暖工作品牌。
(一)重大节日有示范。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广泛开展送温暖活动,突出重大节日送温暖示范引领作用。
(二)重点群体有专项。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特殊困难群体分类打造专项温暖行动,提供温暖关爱、健康体检、就业服务、技能提升等多项服务。
(三)健全常态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送温暖机制,实现送温暖走访与困难帮扶、互助保障、生活服务有机衔接,在职工遇到突发困难、意外事故、重大疾病和重要节点时,及时开展送温暖和帮扶救助。
(四)培育更多服务项目。运用开发性帮扶理念,通过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培育更多更好的职工帮扶服务项目,汇聚社会各方资源,丰富工会送温暖内容。
(五)强化数字赋能。健全与民政部门数据比对、信息互通共享机制,运用民政部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系统预防脱困职工返贫返困,动态管理困难职工档案,及时录入帮扶信息,实现“智慧帮扶”零距离。
四、活动内容
(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送温暖活动中,要广泛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党和国家对广大职工群众的关心关怀关爱。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四下基层”要求,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把送温暖活动与“我与一线劳动者在一起”制度结合起来,宣传宣讲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让职工群众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二)广泛开展走访调研和慰问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把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成效转化为保障改善民生的生动实践,深入走访慰问劳动模范、困难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等重点职工群体,详细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实际需求和思想动态。走访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困难成因、职工安置和政策待遇落实等情况,与企业共研解决之策、共谋发展之道。走访基层一线,全面了解党和政府惠民生和工会普惠服务等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深入艰苦地区、生产一线、国家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一线、节日服务岗位一线职工特别是苦脏累险危害等行业岗位走访慰问,努力解决好困难职工生产生活问题,将党和政府的关心温暖送到困难职工群众心坎上。慰问标准执行《天津市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三)关心关爱困难职工群体。进一步巩固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果,持续做好在档困难职工家庭精准帮扶、分类施策,保障困难职工家庭基本生活。加大临时困难职工帮扶力度,广泛摸排职工面临的生活困难和实际需求,及时开展帮扶慰问。帮助职工群众对接政府纾困解难惠民政策及民生保障措施,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实际问题,协同推动相关部门出台并落实惠民惠企政策措施。充分发挥12351工会服务职工热线、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工会驿站等作用,帮助遇到困难的职工解决生活应急问题。联合慈善机构、爱心企业为困难职工提供质优价廉生活必需品,帮助职工解决就医不便问题。
(四)开展专项温暖行动。在元旦春节送温暖基础上,聚焦各类重点职工群体,着重打造并持续创新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行动”“春节期间留津在岗农民工送年夜饭慰问”等专项温暖行动。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活动,加强和铁路、交通运输等部门沟通协作,帮助职工特别是农民工解决春运返乡中遇到的困难。发挥工会驿站作用,为户外劳动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饮水、热饭、休息、取暖等服务。从相关职工群体实际需求出发,多措并举开展帮扶服务,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五)做好维权服务工作。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实行周报告制度,加强对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等行业的排查,畅通12351工会服务职工热线,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及时响应职工诉求,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能及时办理的,力争3天内办结,复杂的事项要形成处理方案,帮助农民工解决因裁员、欠薪、断保等引发的劳动关系纠纷。对因企业欠薪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民工,依法依规提供法律援助和生活救助。鼓励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实,安排职工在除夕休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创业服务,缓解节后来津务工人员求职和企业招工压力。
(六)提升职工生活品质。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会员发放适量节日慰问品,依法保障干部职工享有正常福利。全面推进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赋能增效,通过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工人文化宫、职工书屋等场所,满足节日期间职工生活、文化、娱乐方面的需求。引导职工生活幸福型企业标准化建设,对苦脏累险危害等艰苦岗位职工提供托育托管、健康服务,改善一线职工后勤生活条件。
(七)加强职工劳动保护。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密结合冬季气候规律和节假日活动特点,做好岁末年初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要聚焦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燃气、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运用“两书”“两个一”等工作方法,深入开展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广泛动员职工立足岗位开展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排查,帮助广大职工不断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处置和自我保护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要高度重视严寒天气下劳动者权益维护,特别是新就业形态等户外劳动者的保护。各基层工会重点关注用人单位落实各项防寒保暖措施,做好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改善、劳动者防寒保暖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低温作业工作时间安排等工作,督促企业履行劳动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大对低温危害及其防护措施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劳动者的良好氛围。
五、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工会送温暖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月初开始,至2024年春节后结束。
(二)工作安排。
1.慰问劳动模范。区总工会对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及享受待遇者发放慰问信、慰问金和慰问品。
2.慰问在档困难职工家庭。一是区总工会对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发放慰问金;二是各级工会干部深入困难职工家庭走访慰问,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和节日祝福。
3.实施春节送温暖项目。区总工会组织各级工会,对因病、因残疾、因意外伤害等造成生活临时困难的职工家庭,工伤致残、职业病致残的职工和因公牺牲职工家属,苦脏累险危害等行业岗位工作的一线职工,元旦春节期间坚守生产一线的职工和派驻挂职干部职工等开展慰问活动。
4.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行动。区总工会组织各级工会,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展送思想文化、送健康平安、送关爱温暖、送法律服务、送岗位技能等“五送”活动,劳模先进宣讲,交通安全、网络防诈骗、社会保障、工会普惠服务等政策宣传,宪法普法宣传,发放关爱物资等温暖行动。
5.开展春节期间留津在岗农民工送年夜饭慰问活动。结合“城暖农民工”活动,对春节期间留津在岗农民工,按照每人200元标准开展送年夜饭慰问活动(市总统一印制带工会标识的布袋)。
6.慰问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区总工会对在岗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含自聘人员)发放慰问品和慰问信。
(三)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要求,简化活动行程。各级工会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轻车简从。简化送温暖慰问活动行程,灵活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2.加大工作力度,广泛开展慰问。各级工会要深入走访调研企业、职工生产生活情况,倾听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需求,加大工作力度,慰问好劳动模范、困难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和节日期间坚守服务岗位的一线职工等重点职工群体。
3.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慰问品可购买米、面、油、鸡蛋、牛奶、调味品、蔬菜、水果、防寒用品等生活用品及防疫用品。各级工会要认真落实《天津市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物资慰问要坚持实名制发放,实名制表由职工个人签领,不得由集体代签,物资采购按照本级工会采购相关规定程序执行。
4.严肃纪律要求,接受各界监督。严禁以送温暖名义搞带有商业行为的活动,严禁打工会送温暖的旗号搞其他无关的活动。属于政府采购、购买社会服务、招投标管理范围的,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送温暖资金购买明令禁止的物品(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发放的物品及商业预付卡、购物卡、电子礼品卡、消费券等),不得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不得用于与规定用途无关的其他事项,不得截留、挪用、冒领,不得优亲厚友、人情帮扶。各级工会要主动接受各界监督检查,对不担当、不作为和违反有关规定的问题,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5.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工会要通过报刊、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App等,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宣传送温暖慰问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职工群众好人好事典型事例,工会干部勇于担当尽责、竭诚服务职工的感人事迹,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职工生活的良好氛围。
请各镇街、开发区总工会,各有关单位工会于2024年1月26日17:30前将送温暖活动总结、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各级工会送温暖统计表电子版报至区总工会政务网。
联系人:阎欣畅 联系电话:26810942
附件:1.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各级工会送温暖统计表
2.天津市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